从一个濒临破产的地方小企业一跃成为年利润过亿、税收过亿的全国百强医药企业,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天晴),在外人看来,可谓传奇。但作为正大天晴当家人的陶惠启却认为这是必然,是正大天晴不断创新、始终坚持将科技投入作为加快企业发展的“反应堆”和“推进器”的结果。
在接受《当代经理人》采访时,陶惠启很自豪地表示,现在正大天晴40%的销售收入都来自于其专利药。虽然一年只有8亿元销售收入的正大天晴在医药行业还算个中小企业,但在目前国内制药企业大都习惯于屡试不爽的仿制药捷径的大背景下,正大天晴在专利药上所获得的成功以及由此带来的其在国内肝病治疗药物市场上的领导地位却让人羡慕万分,并成为了不少同行效仿的榜样。
然而,正大天晴2006年的业绩却让业内对其专利化生存之路担忧了起来。在实现了多年的持续增长之后,正大天晴去年的销售额出现了34%之多的下滑。这使得不少人把目光投向了其过去几年频频遭遇的专利纠纷。
专注的“反面”
似乎专注于新药创新的企业,都免不了遭遇专利纠纷的命运。其中,阿德福韦酯晶型专利纠纷成为近几年来最引人注目的一起,而正大天晴正是这次著名纠纷的主角。
为了应付主打肝药产品贺普丁在2006年9月份全球保护期失效后,面对全球制药企业的抢仿浪潮,葛兰素史克(英国著名制药企业)在1998年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多个国家提交了一系列关于其储备的新一代抗肝炎药物阿福得韦酯的专利申请。不过,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得到中国相关部门的批准,而正大天晴于2002年提交的相关申请于2005年7月正正式获得了专利授权。随即,葛兰素史克发出了“关于阿德福韦酯中国专利申请的沟通函”,由此,引发了正大天晴与葛兰素史克之间的专利纠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6年11月,正大天晴又与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公司打起了官司,只不过这一回其由被告变成了原告。正大天晴认为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阿德福韦酯产品“代丁”侵犯了其“名正”的专利。
对于这起纷繁复杂的专利纠纷,正大天晴表示不会放弃。在其看来,“阿德福韦酯”为葛兰素史克旗下的美国吉尔利德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于1991年发明, 1992年申请了欧洲专利,并于1998年获得了授权。但吉尔利德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在中国就该化合物申请专利,只是申请了阿德福韦的四种晶型及晶型制备工艺的专利。而正大天晴独家拥有的阿德福韦酯晶体(E型,即第Ⅴ型晶体)及其制备工艺发明专利技术,与葛兰素史克以及吉尔利德公司在中国的阿德福韦酯专利并不冲突,反倒是天津医药研究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阿德福韦酯产品,使用了阿德福韦酯E晶型,侵犯了正大天晴的专利成果。
陶惠启告诉《当代经理人》,正大天晴卷入专利纠纷并不是一件坏事,他认为这是国内企业对专利保护重视的一种体现和自尊的维护。正大天晴需要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政策来保护其花费了巨额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才获得的成果及市场,“在对自主创新加强保护的同时,必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假设正大天晴的研发成果跟别人的专利撞车,我们会主动退出”。他说。
虽然专利纠纷事实上给正大天晴的正常运营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影响,但陶惠启并不认为这是导致正大天晴2006年销售额下滑的主要原因。“主要还是由于正大天晴的专利产品结构单一所致。”陶惠启告诉《当代经理人》。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专注的策略正是正大天晴能够获得如今成绩的主要原因。由于科研实力、资金、人才等与跨国企业之间的差距,像正大天晴这样的本土中小企业,根本没有实力像跨国企业那样在医药研究领域四处开花,只能专注于某一领域,并寻求突破。陶惠启曾对媒体表示,虽然正大天晴每年投入的几千万研发资金对跨国企业而言微不足道,但跨国企业资金虽多但研发面也很广,相比之下其只专注于肝药领域,这样就能把这个领域做精做强。而甘利欣等专利产品的出现也证明了陶惠启专注战略的成功。
但是,随着甘利欣保护的不复存在,国内很多制药企业一哄而上,对甘利欣进行仿制,市场竞争白日化,甘利欣的价格和利润也一再下滑,导致了正大天晴2006年的效益大幅下滑。
事实上,由于药品专利保护到期而导致企业收益下滑的案例在医药行业并不鲜见。今年,由于第二畅销的专利药“络活喜(Norvasc)”到期而导致销量下滑,全球最大的制药企业辉瑞也只能无奈地把行业销量第一的宝座让位于强生。
专利多元化
对于正大天晴2006年的业绩下滑,陶惠启倒是看得很开,“我们需要的是自我否定,而不能一味怪罪仿制药对我们的冲击。”
在信奉“坏事往往能够变成好事”信念的激发下,自2006年,正大天晴内部发起了一股“自我解剖、自我批评、自我改进”的思潮,现在“自我否定、自我超越”已经成为了正大天晴员工的一种行为方式。
公司在营销模式上改变了原来“中央高度集权”的模式,加大了区域市场决策力,发挥区域特色和市场优势,决策前移,权力下放。
经过一场“自我否定”大讨论之后,正大天晴还是把积极参与和跨国企业同台竞技的竞争手段聚焦到了专利的创新上。在陶惠启看来,跨国企业的一个重要竞争力就在于其有源源不断的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药物。对于正大天晴目前的现状,陶惠启很明白,创新虽然已经起步,并拥有一批专利产品,但在销售收入中所占比例还远远不够。“我们的计划是2012年创新药数量能够上升到50%,这才让人放心。”
为达到这一目标,正大天晴正在积极探索一个国际化的研发创新模式,专门设立了研发基金,每年销售额的8%直接投入其中,年年如此,以后还将继续提高比例。
“目前世界上最新一代的肝抗肝炎病毒新药,我们也在研发中。”陶惠启自豪地说。
在研发方向上,除了加强在肝病领域的研发之外,看到了专利产品过于集中在某一领域,很容易遭遇到来自跨国企业的集中打压以及专利过期后仿制药的大规模冲击等风险后,陶惠启意识到所有的专利产品不能集中在“一个篮子里”,必须“放在多个篮子里”。于是正大天晴的专利政策由原来的专注肝药领域升级到现在的专利多元化,强化了在心脑血管、肿瘤、消化、内分泌和呼吸系统等领域的研发。
在陶惠启看来,正大天晴这样的发展并不是盲目的。“一方面,在未来5~10年,由于乙肝疫苗的普及推广,乙肝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控制。另一方面,对于正大天晴而言,通过专利产品线的扩展,可以有效降低未来由于遭遇到跨国企业的专利壁垒以及有针对性打压而造成的运营风险。”
对于新进入的研发领域,正大天晴也制定了相应的标准,“首先是高发病领域,其次要治愈难度高。”在这些领域,正大天晴一如既往地选择了从研发源头开始做创新药物,“每一个领域都有在研的产品。”
不过,与甘利欣和阿德福韦酯的创新环境相比,现在的条件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首先肝病是亚洲的高发病,2000年以前跨国企业对于这一领域的研究并不多,主要是国内企业之间的产品之争,跨国公司基本上只是在国内实现销售。然而现在包括诺华、GSK在内的跨国制药巨头,在近期成立的中国研发中心都把肝病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竞争对手在中国市场的升级给正大天晴提出了至少两方面的要求:国际先进的研究设备和国际一流的人才。
对于困难,陶惠启显然准备充足,为了加快企业的发展速度、加大对于研发的投入,正大天晴正式启动了上市计划,于今年年底在深交所上市。“上市后募集的资金将有相当一部分用于新药的研发。我们计划用其中的1个亿来完善我们的设备,研究人员的数量也将翻倍,其待遇也可以和跨国企业相抗衡。”陶向《当代经理人》表示,“以前我是在董事会说服股东们支持我们对研发的持续投入,目前我们还计划在证券部也成立一个专门的小组对未来更大范围内的股东宣传创新和专利的意义,确保研发投入进一步扩大。”
除了自研,广泛地与国际上知名的药物研究公司合作,也正在成为正大天晴战略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太多的跨国公司创新药物并不来自于自身的研发体系,而来自与其他公司的合作。正大天晴在肝药的研发和营销实力决定了我们有能力购买创新药物成果。”陶惠启说。在记者采访期间,一个来自美国的分子靶向药物研究公司与正大天晴正在隔壁会议室谈判,并期望能够在肝病领域展开研发合作。
“今年一季度,公司的销售额已经回升了30%多。”陶惠启兴奋地告诉《当代经理人》。显然,新政后的正大天晴又回到了正常的发展轨道。
经过数十年的潜心经营,正大天晴已经在肝病用药等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拥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一直把“先强后大”作为企业经营哲学的陶惠启认为,正大天晴的创新战略该到了从聚焦到多元化扩张、“快速跑步”的阶段了,在陶看来,资本运营作为加速度,也该到了发挥其作用的时候了。
专家点评
上海劲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营销顾问 倪旭康
在中国,医药企业的发展状况可以概况为三类:一、产品以仿制药为核心,大量模仿专利过期药品,以产品数量和对终端的控制形成销量与规模,如江苏的扬子江药业与河南的辅仁药业;二、以专利为主导,构建特色差异型药品,以技术为领导方向,形成核心竞争力,如江苏的先声药业与江苏的正大天晴药业;三、以消费者拉动为核心,构建面向消费者的品牌形象,从而拉动核心产品的持续销售,以营销策略为主导尤其是以OTC为主导的竞争型企业,如哈药集团。在三种发展模式中,不论是何种模式,在面对世界制药巨头的竞争时,都没有体现出绝对的优势。换言之,中国药企在与国外医药巨头竞争的过程中,还没有找到有效的生存路径,即便现在销售状况良好,也一样面临着重重危机。
国外医药巨头的发展模式,基本上可以归结到“以技术为导向,构建具有专利保护的差异型特效药品”。也正因为如此,国外的医药巨头,始终将医药研发和专利保护作为其发展的核心策略,从资金、人力,还有相应的法律保护上,都投入了大量的成本,事实证明,国外医药企业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辉瑞依靠在全球具有稳定销量的专利药品“洛活喜”,持续保持着全球销量第一的宝座,而随着“洛活喜”专利保护的结束,大量的仿制药品充斥着竞争的环境,使辉瑞销量大幅度下滑,最终将全球销量第一的宝座让给了强生。可以这么说,从辉瑞的成长与下滑,我们清晰地看到,专利保护对于药品营销的重要意义,本质来说,专利保护就是在一定时间内以行政保护的方式,限制了竞争,有效保证了医药企业的良性发展。随着国外医药巨头研发力度的进一步加强,他们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专利申请与保护的产品越来越多,现在对于中国医药企业来说,如果失去了对自有专利产品的研发与保护力度,未来的二十年,中国本土医药企业将陷入到完全受控于外企的尴尬境地。
在中国医药企业发展所存在的三大模式,以仿制药为核心和以OTC为核心,在阶段时间内,更符合中国医药企业的特色,但这不能成为中国医药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能力。只能说,由于阶段性策略的得当,将使中国药企有更多的机会,从小到大,做强再做大。真正能在未来成为中国医药核心竞争力的,却恰恰是目前中国医药企业普遍的短板——医药研发与专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