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1日 星期五

商業銀行獲准投資保險公司

《財經》記者 郭瓊 陳慧穎《財經》網路版 [2008-01-11]

“160號”文原則同意銀行投資入股保險公司,試點範圍為三至四家銀行,但對銀行投資保險公司的股份比例範圍等並未作出明確規定

  【《財經》網專稿/記者 郭瓊 陳慧穎】 《財經》從權威管道獲悉,國務院日前已批准了銀監會和保監會聯合上報的關於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問題的請示文件(下稱“160號”文)。“160號”文原則同意銀行投資入股保險公司,試點範圍為三至四家銀行,但對銀行投資保險公司的股份比例範圍等,並未作出明確規定。
  “獲得銀行投資保險公司的法律許可,這是制度上的重大突破。下一步,還是要以具體的投資案例來推動規則的明晰化。”知情人士分析稱。

  近年來,隨著銀行紛紛上市,資本金得到充實,再加上外部經營及競爭環境的變化,傳統銀行業務轉型以及多元化綜合經營的壓力和需求,都大為增強。早在2006年,就有多家銀行向銀監會,提出了設立或投資入股保險公司的申請。結合商業銀行的申請,銀監會和保監會經過多次研究論證與溝通協調,探索推動相關工作。
  據悉,2007年9月,銀監會和保監會向國務院正式上報了“160號”檔。但與先前銀行方面提請的投資、設立保險公司的要求所不同,“160號”檔,只是為申請對銀行投資入股保險公司予以准許而“設立”,銀行投資新設保險公司則不在這一檔的許可範圍內。這意味著,此前部分銀行提交的投資新設保險公司的方案,必須作出相應的調整。

  銀保合作在中國已有數十年的歷史。上世紀80年代,保險公司恢復國內業務以後,開始了與交通、鐵道、銀行、郵局等機構的廣泛合作,借助這些機構的網點管道銷售保險產品。目前,保險行業保費收入約30%來自兼業代理管道,其中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佔據了兼業代理管道的半壁江山。2007年前三季度,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錄得保費收入1006.45億元,占兼業代理管道的保費收入的61.49%。

  近年來,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在資本與股權層面的合作也開始破冰。2006年9月21日,保監會出臺了《關於保險機構投資商業銀行股權的通知》,允許保險機構投資境內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等未上市銀行的股權。此後,保險機構已經有了數筆對銀行的股權投資,比如中國人壽投資廣東發展銀行,平安保險則通過一系列投資並購將平安銀行完全納入其金融控股結構之中。

  目前,銀監會及保監會兩大部門高層,已就如何加強銀保深層次合作和跨業監管合作問題,確定了原則框架,並草擬了《中國銀監會與中國保監會關於加強銀保深層次合作和跨業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據悉,這一備忘錄有望於近期正式簽署。